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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语词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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盘水加剑
盘水加剑
拼音: pán shuǐ jiā jiàn

注音:ㄆㄢˊ ㄕㄨㄟˇ ㄐ一ㄚ ㄐ一ㄢˋ

词性: 成语

结构: 其他

按照的解释
  • 词语解释:

    1.以盘盛水,加剑其上,表示请罪自刎。
  • 引证解释:

    ⒈ 以盘盛水,加剑其上,表示请罪自刎。

    《汉书·贾谊传》:“故其在大谴大何之域者,闻谴何则白冠氂缨,盘水加剑,造请室而请辠耳,上不执缚係引而行也。”
    颜师古注引如淳曰:“水性平,若已有正罪,君以平法治之也。加剑,当以自刎也。或曰,杀牲者以盘水取颈血,故示若此也。”
    《明史·刑法志三》:“太祖常与侍臣论待大臣之礼,太史令刘基曰:‘古者公卿有罪,盘水加剑,诣请室自裁,未尝轻折辱之,所以存大臣之体。’”
    亦省作“盘水”。 宋周煇《清波别志》卷中:“﹝御史中丞陈琰﹞上疏曰:‘…… 汉臣获罪,合行盘水之诛; 君集就烹,岂顾凌烟之像。’”

  • 国语词典:

    古代大臣请罪时将盘子盛水,上置剑,表示若有罪,愿受公正的制裁,自刎而死。语出《汉书.卷四八.贾谊传》:「故其在大谴大何之域者,闻谴何则白冠牦缨,盘水加剑,造请室而请罪耳,上不执缚系引而行也。」后形容甘愿依法论罪。《明史.卷九五.刑法志三》:「古者公卿有罪,盘水加剑,诣请室自裁,未尝轻折辱之,所以存大臣之体。」

  • 网络解释:

    盘水加剑

    盘水加剑,读音pán shuǐ jiā jiàn,指若大臣不自杀,则“戮于朝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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